延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
任命:
许红日同志为延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李俊霖、李雪、林大海、刘威、张妍妍、刘瑶、姜慧娟、朴龙贺、崔麟、崔云、邱艳红、金贤同志为延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金美兰同志的延吉市人民法院河北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杨光明同志的延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费云龙、温玉成、王树科、孙玉顺同志的延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延吉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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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延吉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二十七号)
延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
任命: 许红日同志为延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李俊霖、李雪、林大海、刘威、张妍妍、刘瑶、姜慧娟、朴龙贺、崔麟、崔云、邱艳红、金贤同志为延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金美兰同志的延吉市人民法院河北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杨光明同志的延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费云龙、温玉成、王树科、孙玉顺同志的延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延吉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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