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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本文发布时间:2020-01-02 本文已被浏览:

延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2月26日延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延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蔡奎龙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各项指标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高度评价并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2019年工作。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人民政府面对错综复杂的严峻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攻坚克难,爬坡过坎,经济运行稳定在合理区间,质量和效益持续改善。

会议指出,2020年,市人民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按照省委“三个五”战略部署和州委旅游兴州战略,以市十五届党代会为指引,围绕决胜全面小康、共创美丽延吉奋斗目标,实施产业优化、开放先导、县域突破发展战略,狠抓项目建设、城市发展、现代服务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实干兴市、走在前列,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

会议强调,落实好明年工作要重点抓好六项工作,即:推进项目建设,全面打造优势产业;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补齐发展短板;优化城市品质,全面完善基础设施;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改善乡村环境;增进群众福祉,全面推进民生事业;强化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治理能力。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信心凝聚力量、以实干谱写华章,为全面开启美丽延吉建设新征程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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